发布时间:2012-12-11 浏览量:0次
关于开展2012年淮北市建筑装饰行业
“评优创先”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使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加快跨入全省装饰行业先进行列。围绕省住建厅《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树立培育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品牌资源,打造一批服务好、信誉佳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企业、商家或个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淮北市建筑装饰行业“评优创先”活动。
本次活动以树立行业品牌、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诚信、优质服务为目的。计划评选出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若干名,评选结果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希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参与各自所属的协会工作小组的分组讨论,并认真做好“评优创先”的推选报送工作。
评选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请各小组负责人、各会员单位严格按评比推荐办法的要求,将推选结果和相关资料报送至协会办公室。协会秘书处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确定终审意见,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适时举办颁奖大会予以表彰。
协会电话:0561—3030088
联 系 人:王瑞亮
淮北市建筑装饰协会
2012年12月10日
附:淮北市建筑装饰协会2012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淮北市建筑装饰协会
2012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保证本次“评优创先”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全体会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体现协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奖项:
计划评选出“先进工作小组”1个,“先进个人”6名,共计7个名额。
二、评选程序:
1、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分工,各小组负责人带队,分别在规定时间内召集小组成员进行研讨并确定、上报最终推荐人选;
2、每个小组在协会6个工作小组范围内推选出先进工作小组1个和先进个人6名作为本次评选名额,多选或少选均无效;
3、由协会秘书处组织有主管部门领导参与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确定终审意见,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适时举办颁奖大会予以表彰。
三、参选资格:
先进小组
1、能按协会要求组织集体讨论、集体学习,体现小组凝聚力、纪律性;
2、能积极发挥核心作用,能为小组成员排忧解难;
3、小组成员能积极参加各种会议,不无故缺席;
4、小组主动规范的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能如期完成协会的分配任务;
5、能认真做好协会宣传工作,关心协会发展,主动建言献策,提合理化建议。
先进个人
1、拥有合法经营主体,具备淮北市建筑装饰协会会员资格;
2、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及会议,在协会2012年度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3、在淮北市装饰建材行业做出突出贡献,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4、在自身经营领域表现良好,能够诚信经营,全年无投诉,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否决规定: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选活动:
1、企业、商户或其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曾被立案调查。
2、被客户投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存在偷税、抗税行为,被税务或公安机关查实处理的。
4、参评材料不实或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其它严重失信行为,经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属实的。
五、具体分工:
1、由协会组织领导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各小组负责人在本月15号前召集本组成员主持召开评优推荐会;
2、按规定推选出候选人员名单并详细统计有关资料,15号前上报到协会办公室;
3、由协会秘书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确定评选名单,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适时举办颁奖大会予以表彰。
六、奖励办法:
1、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2、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和表彰。
淮北市建筑装饰协会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