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03 浏览量:0次
“环保胶水”“不含甲醛”“天然板材”……林林种种的销售噱头,消费者已经听到有点麻木了。在质量为先的消费市场,“安全性”已经是消费者购买家具时的基本要求。为此,商家在销售时总会打出环保的旗号,拿出一张张检测证明。但是,有标准是否就意味着安全?据悉,家具市场年底又将有质量检测新标准了。这次又是否“靠谱”呢?
新规解读:三大改进
据了解,新标准评审会在今年于上海召开,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的《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等三项国家标准组成。会议上对家具有害物质限量作出明确规定,家具“健康”将有了更新的标准,也让家居安全更有保证。
新标准预计最快将于今年年底施行,而新国标的实施,将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家居安全。家具协会的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新家具检测标准将在三个方面体现其优势:其一,整体检测,结果更可靠;其二,无损检测,检测风险低;其三,环保家具,更名副其实。
1、整体检测 结果更可靠
修订后的新检测标准要求采用气候箱整体检测,在保持恒温恒湿的房间中“气候箱检测”所得出的数据,可以更准确地体现送检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整体实际释放情况,该方法将更科学、更严谨地帮消费者把控家具的环保系数。
2、无损检测 检测风险低
家具的破坏性检测让很多想要维权的消费者打了退堂鼓,郭先生之所以没能迈出这关键的一步,也是害怕“赔了夫人又折兵”。新的气候箱检测方法弥补了现行检测方式的漏洞,将整件家具放置在特定环境中进行检测,家具本身并不会有任何程度的损坏,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如果检测结果不尽如人意,可以找商家索取赔偿,如果检测结果达标,那就算花点检测费,也可以当买颗定心丸。
3、环保家具 名副其实
如今的家具已不再是单一的木制而成,很多家具运用玻璃、金属甚至海绵填充物等材质,现行的检测方法由于只针对木制部分进行检测,无法客观反映家具的整体环保状况,而气候箱检测可以将家具所有部位纳入检测范围,检测整体环保状况,还可在检测甲醛的同时对家具VOC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做出判定,检测结果更加全面、可靠。 一问标准:是否科学?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市场上标准何其多,为何市面还是出现问题家具?是标准不当,还是执法不力?
说到检测标准,可谓老生常谈了。虽然经常会有所修订和提升,但是家具甲醛的各种问题还是屡禁不止。是不是这些标准仍然不科学呢?还是在检测过程中存在什么漏洞?
2011年,广州市质监局发布了一则家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市场上家具质量问题依旧不容乐观,特别是板式家具甲醛释放量超标的问题较为严重,在被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中,甲醛超标占到30%以上。分析认为,甲醛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厂家为降低成本而使用了不合格人造板和劣质胶黏剂。
目前,我国对木家具环保质量检测执行的是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制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检测的项目也只有甲醛和重金属。测试甲醛的方法是从一套家具中抽出一块0.075平方米板材样品,将其锯成5cm×15cm的十小块样品放置于干燥器内,24小时后测试其释放出的游离甲醛浓度。这个标准实际上针对的是具体的板材,而不是经加工后制成的家具成品。
家具成品和成套家具,与测试样品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首先,成品家具及成套家具的材料,在实际面积与检测样品面积上存在极大差异。例如,制作一个普通写字台大约需要3平方米以上的板材,制作一套卧室柜需要10平方米以上的板材,即使是一个床头柜所需要的板材面积也在1.5平方米左右。二者面积相差了几十甚至上百倍,以此标准检测的结果,根本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那些家具成品中有害物质的释放量。
原来,就算检测过程没漏洞,也可能因为面积的大小存在差异,而家具往往是大件商品,也就造成了检测合格而流通市场的商品却不合格的窘况。
二问执法:是否有力?
一般来说,家具产品遇到质量问题,就会被工商处查封处理,消费者有时也误认为工商部门就是标准的执法部门,其实工商部门主要查四个方面:一是产品的标识标注是否完整准确(包括产地、材质、生产者以及产品合格证等信息);二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执行情况;三是产品进货来源的合法性(进货凭证或进关单);四是经营主体是否合法。
1.现场标识标注不规范,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标注生产者信息、基材与辅料乱填、漏填;不能如实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进货凭证或进关单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
2.标注的产地、材质与实际不符。如实际在外省市生产制造却标产地为“上海”;材质标明“非洲红酸枝”实测却为“可乐豆木”;标“全实木”实测却混有纤维板、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3.产品使用说明书存在信息不完整或不规范的现象。未按规定标注执行标准;缺少必需的项目条款,如无“有害物质控制指标”、无“产品安装和调整技术要求、注意事项”、无“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保养方法”、无“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4.经销企业身份以及生产者信息不准确。个别经营企业主体身份混乱不清,导致无法确定商品确切的生产者信息。
5.家具内在质量不合格。木工要求、抽屉滑道强度和耐香烟灼烧等多项指标不合格。如没有按照国家标准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木家具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直接裸露在外等。
此外,进口家具在顺利入境后很少面临质量抽检。一位工商人士向透露,目前在流通领域抽检的多是涉及面更广的大众商品,价格昂贵的进口产品,属于小众消费群体,因此往往很少抽检。
由此可见,工商部门并不是检测家具是不是有问题,而是按照证书等证件检测家具是否合格。往往,等家具出现问题了,才会被查封。消费者希望,执法部门能加强力度,能从源头抓起,严惩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