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08 浏览量:0次
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出台,今后将对建筑企业进行信用考评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都将被视为不良行为。
据了解,此次对于建企的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用、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三类信息。其中,不良行为信息包括: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规定支付,经有关机关核实认定后拒不偿还拖欠的;依法应招标的工程搞场外交易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经核实确实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建设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处罚决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按照信用信息,建企将被划分为4A、3A、2A和1A四个等级,等级较低的会在行业发展中受到很大限制。如果有不良行为信息,就会直接被评定为1A。不同等级的建企,“待遇”也会差别很大。比如评定为1A级的建企及从业人员,将给予警示,责令限期整改,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或相关从业活动,揽活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