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09 浏览量:0次
通知要求,推进绿色农房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尊重实际,保持农村特色;坚持规划统筹,试点示范先行;坚持政府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同时要求,推广绿色农房建设的方法和技术,增强农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意识,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绿色农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建成一批绿色农房试点示范,带动一批绿色建材下乡,力促环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绿色农房比重显著提高。
通知强调,两部门将组织专家实地指导绿色农房建设与示范、绿色建材发展与应用,每两年总结各地绿色农房建设、绿色建材下乡工作经验,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每年从各地认定的绿色农房中选择示范作用较强的予以公布,对绿色农房示范、绿色建材推广开展较好的地方予以表扬,对优秀设计人员给予奖励。此外,在对农村危房改造及建筑节能示范年度任务进行分配时,将绿色农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因素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