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6-17 浏览量:0次
建市函〔2013〕628号
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弘扬“徽匠”精神,树立建筑皖军品牌,展示“徽匠”风采,在全行业营造“学技术,育品牌”氛围,提高我省建设工人整体素质,决定举办安徽省第七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工种:镶贴工、电焊工、燃气灶具维修工。
二、举办时间:2013年9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赛事承办: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镶贴工、电焊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灶具维修工的赛事(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四、参赛人员: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人员均可参加,由各市及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组成参赛队统一向大赛组委会报名。每个工种限报2名参赛选手,镶贴工参赛选手可带1名辅助工。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单独组队。中央驻皖和其他省管企业按属地原则报名。
五、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办单位: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安徽省燃气行业协会 。
承办单位: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六、比赛内容
大赛分应知考试和实际操作技术考核两部分。应知部分采取闭卷考试,由大赛办公室统一命题,集中考试。实际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地操作比赛的方法,由大赛办公室统一命题,集中现场考核。竞赛内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镶贴工、电焊工、燃气灶具维修工高级工应知和应会标准要求命题。具体应知范围和实际操作要求另行通知。
应知和实际操作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应知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七、表彰奖励
大赛每个工种设立一等奖1名,授予“徽匠”状元(全省建筑行业技术状元)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二等奖2名,授予“徽匠”标兵(全省建筑行业技术标兵)荣誉称号;三等奖3名,授予“徽匠”能手(全省建筑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优秀奖6名;“徽匠”状元助手奖若干名。各工种第一、二名获奖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对各工种前6名奖获得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参加全省大赛笔试、实操均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相关单位应对获奖选手给予精神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上述奖项均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奖牌(或奖杯)和证书。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各组队单位可视情决定是否组织预赛,大赛组委会不作统一要求。承办大赛的合肥市,要抽调专人,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做好分工种竞赛筹备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全行业、全社会广泛宣传“徽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充分展示我省建设者良好形象。
(三)请各地务必于6月15日前将裁判候选人,6月25日前将领队和参赛选手、辅助工名单按附件表格要求统一填写,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其中,裁判候选人、领队随报名表交1寸照片2张,各选手随报名表交1寸照片4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请各市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附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和建设建材工会。
联系人:张行远 电话:0551-62871551(兼传真)
李培培 电话:0551-62871599、62649622(传真)
张红燕 电话:0551-62886523
附件:1.安徽省第七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大赛领队报名表
3.大赛裁判(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大赛裁判(候选人)报名表
5.大赛选手报名表
6.大赛裁判报名照片表
7.大赛选手报名照片表
2013年6月3日
附件1:
安徽省第七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李 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主任:曹 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陈幼年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姚继冬 厅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
蔡新立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王晓魁 厅质量安全处处长
刘少为 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王一建 省建设建材工会主任
曾传发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张大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史先贵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组委会秘书长:陈幼年(兼)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副秘书长:张行远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调研员
盛世福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调研员
李 玲 省建设建材工会副主任
孙业飞 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主任
总裁判长:张行远
副总裁判长: 盛世福、林志诚、 李远疆、郑国清